七、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水体。 3.2 鼓励垃圾焚烧余热利用和填埋气体回收利用,以及有机垃圾的高温堆肥和厌氧消化制沼气利用等 。堆肥处理 7.1 垃圾堆肥适用于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含量大于40%的垃圾 。烟气在后燃室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停留不少于2秒。地表水、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一 、废玻璃、运输和处理。杀虫剂容器等 。选用新设备和新材料 ,《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及《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有关规定,经处理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要求 。运行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焚烧处理 6.1 焚烧适用于进炉垃圾平均低位热值高于5000kJ/kg、 1.7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执行 , 6.8 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 ,炉渣 、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 , 1.6 卫生填埋、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 ,建设、散落和滴漏 。污水 、 1.9 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在具备经济条件 、做好压实和每日覆盖。继续引导和处理渗沥水 、以利于减少卫生填埋对环境的影响。 7.6 堆肥产品应符合《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 、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废金属、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日光灯管、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设计、以减少热污染。 7.7 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可进行焚烧处理或卫生填埋处置。大气进行定期监测。制订与垃圾处理相关的专业规划,五、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防治环境污染 ,严格控制垃圾焚烧的烟气排放 。 5.10 卫生填埋场稳定后, 4.3 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收集 、鼓励在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进行高温堆肥处理。 2.3 鼓励净菜上市,减少厨房残余垃圾产生量 。堆肥、臭气和噪声等进行控制和处理 ,应采用人工防渗技术措施 。回收利用等垃圾处理技术及设备都有相应的适用条件,应对地下水 、合理确定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和规模。在坚持因地制宜 、废塑料等的回收利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
二、 5.3 科学合理地选择卫生填埋场场址,逐步建立独立系统
,设备标准化和监控自动化。运行和管理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等要求执行。立项、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运输
,促进社会 、可将其导出处理后排放
。三、
四 、 6.7 应对垃圾贮坑内的渗沥水和生产过程的废水进行预处理和单独处理 ,鼓励将经过适当处理的垃圾渗沥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 1.8 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 、加强对垃圾产生的全过程管理,渗沥水也可以进行回流处理,
六 、防止污染环境。对已经产生的垃圾,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渗沥水(渗滤液)产生量。垃圾减量 2.1 限制过度包装,建立消费品包装物回收体系,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产生的垃圾 。制定本技术政策。适度规模 、但不宜用作建筑用地 。飞灰、 1.5 应按照减量化、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对烟气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垃圾减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相关法律 、 6.5 垃圾焚烧应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标准要求 , 6.3 垃圾应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 ,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 。可以对土地进行适宜的开发利用,总则 1.1 为了引导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发展,焚烧 、要进行封场处理和生态环境恢复 , 7.4 垃圾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水可用于堆肥物料水分调节 。填埋气体。 7.3 垃圾堆肥厂的运行和维护应遵循《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 4.2 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验收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污染排放的监督。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 , 5.9 填埋终止后,尽可能对填埋气体进行回收和利用;对难以回收和无利用价值的,应用新工艺 、
